吴海涛: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

发布者:曾紫荣发布时间:2020-12-08浏览次数:10

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高度,统筹考虑“十四五”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,审议通过了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》,《建议》提出优先发展农业农村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这为未来一段时间,我国做好“三农”工作,推进乡村振兴,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方向,体现我们党解决“三农”问题,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难题的坚强决心、坚定信心和战略定力。

经过多阶段、有针对性的贫困治理,我国脱贫攻坚战进入收官之年,绝对贫困贫困即将消除。但是,脱贫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,脱贫攻坚战成果需要巩固。一些欠发达地区发展动力还不足、农村低收入人口返贫风险很高、异地扶贫搬迁户生计可持续性不强。因此,需要建立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,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,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;健全防止低收入人口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,完善对缺乏劳动力家庭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;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的后续帮扶工作,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。

绝对贫困消除后,我国贫困治理重心将转向相对贫困,脱贫攻坚战成果需要向相对贫困拓展。较之于绝对贫困,相对贫困表现出指标的多维性、对象的多元性、成因的复杂性,因此,相对贫困治理任务更重、难度更大。需要认真总结战胜我国绝对贫困的经验,深入分析绝对贫困治理经验对相对贫困治理的适用性,针对相对贫困的特征和致贫原因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。

实现相对贫困治理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。2020年6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“我们的工作还要不断提高,帮扶的领域要不断扩大,将来帮扶农村相对贫困群众的工作,要纳入到乡村振兴战略中去”。构建相对贫困治理与乡村振兴的衔接机制,不仅要发挥“有为政府”行政效率,也要发挥“有效市场”的决定作用,还要发挥“社会组织”的创新智慧,更要发挥“贫困群众”的主体力量。并在此基础上,提升各项政策和改革举措之间的“协同性”,形成系统性、综合性的衔接体系和配套改革,为贫困地区有序推进二者衔接提供有力支撑。